各区卫生计生委:
为提升北京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有效应对生育政策调整,认真落实医改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5﹞14号)安排,2015年4月,市卫生计生委启动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工作。各区卫生计生委组织辖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照《北京市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标准》和《北京市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标准》踊跃申报,积极创建。2015年10-11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区规范化申报门诊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其中东城区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6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通过验收(见附件),成为首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
各创建机构要充分发挥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职能,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大协调力度,更新和补充门诊所需硬件设施,合理分配、调整与培训工作人员,加快辖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门诊建设进度,有效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区规范化门诊进行动态管理,将各区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区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
附件:北京市首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
范化门诊名单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